“阅读经典”首义校区2015年第九次活动纪要及第十次读书活动预告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5-05-22浏览次数:1

 

516周六下午,“阅读经典”2015年第九次读书会在首义图书馆四楼进行。这次读书会由6.1组主持。本次有了韩老师的指导,同学们不仅能够认真深入的探讨交流,也能用一种轻松愉快地的心态进行本次读书会,积极的参与讨论。

在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讨论了本周阅读的书目《孟子.万章》篇,《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和关于民诉法的一些问题。

首先是讨论《孟子.万章》篇。

1、韩靖:《孟子•万章》读后感,分别列举了陈述孟子对于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四个人的出世以及入世观念的看法。提出进退要有度,生活的柴米油盐毕竟很现实。我觉得很多人会在这条路上偏离自己的初衷。或是被世俗同化,或是偏激到一个极点变成一个除了会发表过激言论然后一无是处的段子手。度的问题,很重要。

2、陈启凡:《孟子仁政思想的民本内核》孟子是古代民本思想的发展者,而他所提出的仁政,也是完全以民本为内核的。

讨论环节。

1、在现在有识之士是否有义务对国家的发展做贡献?

2、怎样在正确的进言和牢骚间达到一个平衡点?

廖晨雨:我觉得第一个问题是肯定的。这一点如果以古代读书人的要求要衡量是必要的,也是当今公民应该具备的公民精神最基本的要求,我认为毋庸置疑。

关于吐槽和进言间的平衡点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有想好,因为我自己有时也会吐槽而不是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昨晚我在南湖听了一个论文写作讲座,我发现我们的师兄师姐有时也会以吐槽的方式写论文,他们只是指出某处不好某处要改,但是不能提出怎样改进。我想,如何把一些吐槽和牢骚转化成有益的建议,是我们所有人今后都需要学习思考的。

之后还有很多同学发表的很有见地的观点。

然后讨论《论权利与剥夺》。

1、杨长舰——《贫困与饥荒》。也许,我们都认为是否贫困仅仅需要一条贫困线就可以进行划分,产生饥饿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粮食供给不足。但是,通过阅读阿玛蒂亚•森的《贫困与饥荒》,我们才发现一切都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权利分析方法把饥荒看作是经济灾难,而不只是粮食危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饥荒的一般框架,指出无论是经济繁荣时期,还是衰落时期,饥荒都可能发生。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保证人们支配粮食的能力,这取决于他在社会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关系。最后用书上的一句话做结,“法律耸立于粮食供给与粮食权利之间。因饥饿而死是过度墨守法规的结果。

25.1组李帅&王辉——通过一系列联系古今中外的分析,论述了饥荒的产生原因:权力分配的不公以及粮食分配的失败。

34.2组刘澍潭——饥荒的发生与贫困并无直接的关系,真正决定饥荒的发生的,不是食物供给量的下降,而是“权利失败”。

自由讨论中,有同学提出阿玛蒂亚森的方法是基于资本主义提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不一定适用。为什么要运用阿玛蒂亚森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饥荒?李帅回答:运用这种方式看待我国饥荒是如何发生的,作者在书中也赞扬过社会主义国家在粮食产量没有提升的情况下部分地解决了饥荒问题,这引起了我的兴趣。通过查阅资料,我认为国内这次饥荒也是以相似的情况发生的。韩老师:曾陈的设想是在全球和平的前提上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战略储备的粮食,所以没有一个国家是绝对依靠市场的,但是在和平时期是依靠市场自动调节的。现在种粮食的土地减少,但人们依然很饱足,这个原因我还没有想明白(产量增大?消费减少?)三年灾害的时候气候是风调雨顺的,希望大家在分析问题的时候要先查清资料。大部分情况下自力更生社会合作,少数时候进行公共调拨。这是任何国家都要解决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

之后进行民诉讨论。

1253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刘佳玥: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刚刚提到的问题,在它的第一条提到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2、举证期限与答辩期限的区别。

王诗霓的线上解答:

1)简单的说就是起诉-开庭审理-判决-执行。

2)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某一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3)答辩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自后开始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般由法院指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当事人可以同协商。

4.不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进程。但举证期内不举证可能导致法院承认对方全部证据(仍需要质证)。

3、民诉相较其他案件,关于离婚的案件似乎更加注重当事人的出庭表达,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深意。

曾陈回答:离婚牵扯到身份关系,作为个人婚姻关系的变更终结的影响是深远的,既有婚姻关系的消灭,还有财产关系的变更,所以要求人们必须到场。

4、第22章第257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为生活贫困无力偿还借款……”是否对权利人的权利保护不周呢?

韩老师:当然了,但这称为执行不能,是一种人道的方法。我倒是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对权利人保留一些过后追讨的权利。但是现在没有后续处理的规定。

某同学:执行局能否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把隐匿的财产追回

韩老师:判决的履行:败诉方主动履行;公共机构强制执行。我个人反对法院来设立执行厅的,这应该由行政机关来执行。

5、申请强制执行时对方隐匿财产后逃跑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6、弱势群体的权利坐在程序中无法得到保护。法庭可能出于各种目的劝说当事人撤诉或草草判决

韩老师:这涉及到法院应如何送达判决或是否要公安机关协助。

梅俊雄:部分人员没有想到与公安合作,去报案但是不立案。

韩老师的讲话:几次没来,很挂念大家。不知道读书效果怎么样。有时同学因病请假,老师是比较难过的。要学会照顾好自己。还没有把名字和同学一一对上。大家读书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和老师交流。法援预备队也应该做的比别人好。还有关于读书、学习等的指导。

第十次读书活动的时间是523号周六下午14点,地点为首义校区图书馆四楼会议室,主要内容是讨论《孟子》尽心篇,探讨阅读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欢迎有兴趣的读者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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