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又译《民约论》,或称《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壬午年)写成的一本书。《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同学们各自谈论自己的读书心得,韩桂君老师也参与其中。
法学13级本科生柯俞林首先进行了发言,他讲《社会契约论》同之前读过的《利维坦》进行了比较,分析出两者所说的社会契约有许多差异,最重要的是他们提出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不同。
法学13级本科生林宇辰对全书进行了梳理:全书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人的基本权利,第二部分讨论国体,第三部分讨论政体,第四部分是对古希腊、罗马政治制度的考察。同时,她还总结出全书有如下主题:天赋人权、社会公约、人民主权、公意与众意、政府、法律。法学13级本科生梅鑫补充道:卢梭全书的核心就是社会公约。
同时,他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卢梭在书中说是国家越扩大,公民自由越缩小。但是他认为应该是政府越扩大,公民自由越缩小。针对此问题,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针对同学们的讨论,韩桂君老师进行了总结。首先,她从书中提取出一对重要概念:天然自由与社会自由。她强调,天然自由是自我制定的规则,社会自由是大家协商之后都同意的自由。人越多,需遵守的规则就越多。第二,西方人喜欢用自然科学如数学理论来研究人文科学,在书中有明显体现,这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第三,关于人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如果将枷锁看做事责任和动力,那么人生态度将大不相同。随后,韩老师推荐了一本相关的书:朱学勤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建议同学进行延伸阅读。
中间休息的时候,韩老师对上一次读书会表现优异的同学进行了赠书(所赠书籍由图书馆赞助)。
随后,同学们继续讨论《孝经》。首先,法学13级本科生陈辽宇对全书进行了梳理,详细介绍了每一章的内容。并且,有针对性地对第十五章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他说道:如果父母有过错了,子女应该如何评判?同学们就此展开激励讨论,各有独到见解。
法学13级本科生梅鑫进行了自我反省,意识到自己对自己的父母不诚实,今后一定要改正。韩老师对这种真诚的自我剖析大加赞赏,鼓励同学们都说说自己与父母之间有关“孝”的事。并引导大家说道:分析“孝”这个字,上面是一个“老”字头,下面是一个“子”,意为子女要扶持尊长。大家可以顺着这个思路,说说自己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第五次读书活动的时间是12月21号星期日上午8:00-11:30,地点为南湖校区图书馆6楼会议室。欢迎有兴趣的读者参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