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社会读者须知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8-07-19浏览次数:132

为便于我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开放服务,规范社会服务流程及内容,特制定本规定。

一、 社会读者一律凭校园卡进入图书馆。

二、 读者凭身份证到所在管辖部门登记信息,每卡收取押金200元、工本费20元。图书馆对合作单位集体办理校园卡。

三、 退卡须提供图书还清证明、押金收据、校园卡等凭证集体办理。

四、 社会读者凭校园卡享受到馆阅览、在馆利用电子文献资源、借阅图书等服务。

五、 图书借阅权限:每次限借2册、借期30天,到期后可续1次。

六、 社会读者应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到馆阅览须遵守《智能座位管理系统选座规则》。借阅图书超期、遗失、损坏等违约行为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七、 社会读者须关注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会服务期限、部分特殊服务等内容参照图书馆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规定办理。

八、 未尽事宜,遵照图书馆规则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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