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日益提高,来校的外籍教师与留学生也逐渐增多,为了方便这部分读者借阅和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外籍教师借阅图书规定:除了仍按我馆2006年9月1日起实行的《读者使用校园卡利用图书馆的相关规定》中关于外籍教师借阅图书的相关条款执行外(办理校园卡并到学校卡务中心交纳300元押金,图书馆予以开通借阅功能,可借阅中文图书25册,借期60天,并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另可短期借阅外文图书2册,借期30天,并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外籍教师离校时,由图书馆确认还清图书后,卡务中心方可退还其押金。
二.外籍留学生借阅图书规定:
1.每学年开学初,图书馆根据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留学生名单为其已办理的“校园一卡通”开通进馆和借阅功能。
2.已开通“一卡通”进馆及借阅功能的留学生享受我校普通学生的借阅权限,即:本科留学生,可借阅中文图书15册;研究生留学生可借阅中文图书25册,借期60天,并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此外,每位留学生可短期借阅外文图书2册(不分本科生或研究生),借期为30天,并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望留学生遵守图书馆借阅管理制度,按时归还所借图书。
3.所有外国留学生读者都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图书馆网站主页“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图书馆员和其他读者一起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资源利用环境。
4.留学生留学时间到期后,其“一卡通”的借阅功能将自动终止。留学生离校之前应归还所借图书馆所有图书,国际教育学院应在接到图书馆确认还清图书通知后,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上述规定自2009年10月起试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