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赠图书入藏标准
1.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2. 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图书收入馆藏;
3.内容符合本校读者需求、且符合入藏标准的图书收入馆藏;
4.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馆藏总复本不超过3-5册)的图书收入馆藏;
5.时效性较强的图书,如果内容已经明显过时且无学术使用价值的,一般不收入馆藏。
6.盗版、盗号、内容淫秽、意识形态问题等非法图书概不入藏。
7.外观品相不好的图书一般不入藏。
8.不成套的连续性出版物一般情况下不入馆藏(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或补缺者除外)。
9.若受赠文献中有名人手稿、日记、书画、照片、信札等,本馆将转交校档案馆保管。
二、不收藏的受赠图书处置方式
1.设立“爱心图书中转站”专柜,供师生读者无偿取阅。
2.转赠其它图书馆收藏,优先支援贫困地区高校图书馆。
3.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意识形态问题图书交由图书馆统一处置。
三、权益处理
受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和处置权归我馆所有。图书馆将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并编入图书馆读者查询目录。凡不属于本馆入藏范围或本馆已入藏足够复本的受赠文献,图书馆有权自行处理,对已入藏的受赠图书按照我馆相关藏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受赠回执
1.受赠图书一经接收,捐赠内容须详细记录在捐赠清单上,项目应包括:捐赠日期、捐赠人姓名、单位、捐赠书名、册数以及捐赠人特别说明等。收入馆藏的图书捐赠信息会定期在图书馆网站上更新。
2.受赠图书负责馆员需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以示鼓励和感谢。对于收入馆藏的图书,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