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经典”第十二次活动纪要及第十三次读书活动预告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2

 

201431星期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举办“阅读经典”系列第十二次读书活动。本次阅读书目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活动由周其明老师主持,图书馆馆长高利红教授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韩桂君副教授出席了本次读书活动并做了发言。

《论法的精神》一书论述了法与政体、气候、土壤、人口、贸易、习俗和宗教等法外要素之间的关系。全书史料丰富,视角多元,体系严密而完整,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同学们谈论各自的读书心得,周其明老师做出点评。

法理13级研究生余海洋从三个方面谈论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首先,从权力的划分角度,孟德斯鸠将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余海洋同学对其分别进行了解释;其次,从行使权力的机构之维,立法权采用两院制,行政权由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政府行使,行使司法权的机构是法院;最后,在权力的平衡与制约方面,立法机关有审查执法情况的权力,行政机关拥有否决权。针对余海洋同学的发言,周其明老师带领大家进一步探讨了权力分立理论,指出孟德斯鸠完善了权力制衡理论,这一思想后来成了美国建国的理论依据。此外,周老师还强调了立法权的主体、立法权的具体内容等问题。

法理13级研究生王波阐述了孟德斯鸠对法的分类,他指出,该书将法分为三类:自然法、人为法和宗教法。自然法源于人类生命的本质,王波同学详述了自然法的五点内容;人为法依据其调整的主体之间关系的不同,又可分为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宗教法则是对人类内心的规制。

外法12级本科生苏恒瑶论述了政治自由这一主题,涵盖了卷二第十一章至第十三章的内容。她首先阐明了自由的定义,然后解释了在与公民的关系这一视角上,政治自由意味着安全。此外,她的讲述还涉及刑罚的性质、言论自由、税收与政体的关系等问题。针对苏恒瑶同学的发言,周老师补充了书中对无罪推定这一原则的论述。

接着,法理13级研究生姚为一进行发言,他的发言内容主要有两点:对“法的精神”之含义的概括以及制定法律的方式。姚为一同学指出,法的精神是法与各种法外要素的关系之综合。在论述制定法律的方式方面,他梳理了卷六第二十九章的内容,具体包括立法者的精神、不同法的比较、制定法律时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周老师在其发言基础上,补充了政治法与民法这一法的分类及这两种法律之间的关系。

法理13级研究生徐洁主要阐述了民主政体,内容涵盖民主政体的性质、原则及其腐化。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详言之,指爱民主政治,表现为爱平等和爱俭朴两方面。民主政体尤为强调平等这一价值,因而其腐化就是从原则的腐化开始,表现为极端的平等与不平等这两个方面。针对其发言,周老师从思想史的源头谈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政体原则的论述,同时对平等价值亦谈及了几位思想家的贡献。

法硕13级研究生范骊荣详述了三种自由权利,分别是贸易自由、宗教自由和人身自由。

最后,老师补充了书中涉及的气候、土壤等要素对政治、法律的影响。出席本次活动的韩桂君老师也发表自己的读书感言,并认为此书的逻辑起点是人的局限性,指出对人性的思考是西方思想文化的一大特点。

第十三次读书活动的时间是38号星期六上午9:30-1130,地点为南湖校区图书馆6楼会议室,阅读书目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十四次读书活动时间是315号星期六上午9:30-1130,阅读书目是《潘恩选集》和《联邦党人文集》。欢迎有兴趣的读者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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