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经典”第三次活动纪要及第四次读书活动预告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3-10-28浏览次数:0

 

20131026星期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举办“阅读经典”系列第三次读书活动。本次阅读的书目为西塞罗的《论共和国 论法律》,近二十名教师和同学参加本次读书讨论。活动由周其明老师主持。

本次读书活动围绕西塞罗的国家理论与自然法思想,对国家的含义、国家的起源、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自然法的内涵与特征、法治思想等问题展开具体讨论。同学们积极参与,周其明老师就同学们的读书汇报依次点评。

刑法13级研究生喻蕾首先就《论共和国》各卷内容进行了概述,包括国家的含义及起源、三种政体各自的利弊、正义与国家管理的关系、优秀国家管理者的必备条件,其所述内容丰富、条理清晰。

法理13级研究生余海洋随之进行发言,其汇报内容涵盖三个方面:国家的含义、混合政体、法治思想。其中,就西塞罗的国家理论,余海洋同学将其与亚里士多德对国家的定义进行对比;针对西塞罗的法治思想,他认为西塞罗在此第一次就官吏、人民与法律的关系进行了阐释,这一观点亦得到周其明老师的肯定。

外法12级本科生苏恒瑶对公民参与问题和混合政体这两点进行了补充,并着重论述了《论法律》卷一中法与正义的通论部分。随后发言的法硕13级研究生刘伟也对正义与法的关系进行了详细叙述,并总结了五点说明正义是法律的目的,要点包括正义来源于法律、正义与法律的普遍性。此外,刘伟同学还对不同政体的特点及演变和自由原则进行了叙述,详言之,就政体而言,主要阐述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分别体现了自由与平等原则,这是其优点,但另一方面,这三种政体却易分别演变为僭主制、寡头制与平民制,此为其缺陷;就自由原则而言,刘伟同学认为西塞罗的自由思想包含着自由应当受到限制这一层含义。最后,她亦就《论法律》中的保民官制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将其与中国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对比,认为两者之间有相似性。

外法12级本科生贾祥云也进行了发言,他主要谈论了四点内容:首先,他从译者序言中对西塞罗生平的简介出发,结合《论共和国》卷二对古罗马历史的回溯,将西塞罗与苏格拉底进行对比,认为西塞罗的研究更注重从实践中提取经验;其次,贾祥云同学指出西塞罗对爱国主义的强调;接着,其对城市选址问题进行略述;最后,他又阐述了法律的作用。

法学13级本科生彭月则着重讲述了国家的建立问题,分别从选址的注意事项、土地扩张及随之带来的战争问题和国家机构的建立等几个方面论述。

随后,法理13级研究生王波阐述了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包括自然法的含义与特征。就自然法的内涵,他主要阐述了恶法非法的思想;就自然法的特征论,王波同学总结了三点,指出自然法来源于自然理性和神明意志、自然法的普遍适用性、永恒性。

国际法13级研究生幸桂兵则对利益与正义不可分离这一观点做了补充,指出美德是正义的基础,若仅将美德或正义作为寻求利益的手段,则是邪恶的。

点评部分,周其明老师不仅对各位发言的同学作出了肯定评价,亦补充了一些同学们未曾提及的内容,并与实际相结合。例如,老师提到《论法律》卷三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指出与现行刑法的这一原则内涵有所区别;又例如,指出古罗马时期的国家机构权力划分虽然混乱,但存在一定的分权,且元老院、人民大会、执政官分别是现今议会制国家中上议院、下议院与总统的渊源。

在此次读书活动的最后,周其明老师对西塞罗的《论共和国 论法律》进行了总结,指出在整个西方法律思想史的长河中,西塞罗的国家理论与法律理论值得借鉴之处如下:首先,西塞罗明确指出国家是“人民”(公民)的集合体,将国家的界定与人民联系起来,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其次,西塞罗的法治思想区别于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定义,亚氏的定义强调了法治的普遍性与良法两点,西塞罗发展了这一思想,其法治思想强调法律至上,首次界定了法律、执政官与人民的关系,并且暗含了人们是立法权的享有者的观念。

第四次读书活动的时间是112号星期六上午9:00-1130,地点为南湖校区图书馆6楼会议室,阅读书目是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第五次读书活动时间是119号星期六上午9:00-1130,阅读书目是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欢迎有兴趣的读者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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