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与留学生借阅图书规定(暂行)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08-09-30浏览次数:50

      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日益提高,来校的外籍教师与留学生也逐渐增多,为了方便这部分读者借阅和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外籍教师借阅图书规定:
 
     除了仍按我馆2006年9月1日起实行的《读者使用校园卡利用图书馆的相关规定》中关于外籍教师借阅图书的相关条款执行外(办理校园卡并到学校卡务中心交纳300元押金,图书馆予以开通借阅功能,可借阅中文图书15册,并可续借一次),另可短期借阅外文图书2册,借期为1个月。外籍教师离校时,由图书馆确认还清图书后,卡务中心方可退还其押金。
 
二.外籍留学生借阅图书规定:
 
      1每学年开学初,图书馆根据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留学生名单为其已办理的“校园一卡通”开通进馆和借阅功能。
 
      2已开通“一卡通”进馆及借阅功能的留学生享受我校普通学生的借阅权限,即:本科留学生,可借阅中文图书5册;研究生留学生可借阅中文图书15册,借期为2个月,并可续借一次。此外,每位留学生可短期借阅外文图书2册(不分本科生或研究生),借期为1个月。望留学生遵守图书馆借阅管理制度,按时归还所借图书。
 
      3所有外国留学生读者都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图书馆网站主页“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图书馆员和其他读者一起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资源利用环境。
 
      4留学生留学时间到期后,其“一卡通”的借阅功能将自动终止。留学生离校之前应归还所借图书馆所有图书,国际教育学院应在接到图书馆确认还清图书通知后,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上述规定自2009年10月起试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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